社会交谈 » 生活杂谈» 广东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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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: 2008-02-21 02:42
据新华社广州2月20日电 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通知,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,平均提高12.9%,新标准将从今年4月起开始执行。
  记者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,除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外,这个省此次还提高了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。广东劳动保障部门表示,力争从今年起,连续三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。
  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成五个档次,分别为每月860元、770元、670元、580元和530元。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,从原来的每月780元提高到860元。珠海等城市执行第二类标准,汕头等城市执行第三类标准,韶关等城市执行第四类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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